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不孕不育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惠府发〔2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惠州市不孕不育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惠州市不孕不育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不孕不育患者获得辅助生殖治疗,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惠州市户籍的参保人、其配偶(含再婚配偶)及随迁子女。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不孕不育,是指夫妻婚后同居一年以上,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女方未受孕,符合以下任一指征:
(一)女方年龄35周岁以上,且自连续2次自然周期月经来潮第10日起开始同房,夫妻同房频率为每周23次以上,未避孕且未孕;
(二)女方既往生育过2个及以上小孩,且自上1个小孩出生后连续2次自然周期月经来潮第10日起开始同房,夫妻同房频率为每周23次以上且未避孕,未孕;
(三)女方年龄30周岁以上,且既往未生育,自自然周期月经来潮第10日起开始同房,夫妻同房频率为每周23次以上且未避孕,未孕6个月以上;
(四)配偶一方患有精液质量异常或其他男性因素导致不育疾病,且经正规医疗机构治疗无效;
(五)配偶一方患有输卵管阻塞、卵巢功能不良、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导致不育疾病,且经正规医疗机构治疗无效,需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才能受孕。
第四条 惠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统称参保人),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不孕不育指征,并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治疗医疗费用保障。
第五条 参保人申请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治疗医疗费用保障,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惠州市户籍;
(二)已婚且夫妻双方具有惠州市民政局颁发的婚姻登记证明;
(三)夫妻双方均为惠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者,且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夫妻一方为惠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者,另一方为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者,且双方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
(四)夫妻双方未生育,或夫妻一方有生育史,年龄35周岁以上。
第六条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享受辅助生殖治疗费用医保保障:
(一)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ICSI)、配子输卵管内移植技术(GIFT)、合子输卵管内移植技术(ZIFT)的;
(二)实施人工授精术(AIH)且配偶一方患有精液质量异常或其他男性因素导致不育疾病的,不孕不育病因明确的。
第七条 以下情形不属于医保保障范围:
(一)辅助生殖治疗前及治疗中的各类检查费用,以及术前降调、促排卵、取卵、取精、胚胎培养、胚胎冷冻、胚胎复苏等费用。其中,夫妻一方患有精液质量异常或其他男性因素导致不育疾病,实施人工授精术(AIH)的,取精费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2023年版)》的相关规定,予以医保保障;
(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ICSI)、配子输卵管内移植技术(GIFT)、合子输卵管内移植技术(ZIFT)的胚胎冷冻保存及冷冻胚胎复苏移植费用;
(三)供卵供精、借腹代怀、同性生育等违反国家规定的辅助生殖治疗费用;
(四)辅助生殖治疗中的促排卵药物费用;
(五)相关药品、材料、耗材等自费项目费用;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费用。
第八条 辅助生殖治疗期间,参保人因患突发疾病需要紧急治疗的,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医疗费用待遇。
第九条 辅助生殖治疗每周期限一次,重复的治疗不予保障。
第十条 已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实施辅助生殖治疗,应当在辅助生殖治疗前,持经办机构出具的《惠州市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治疗费用医保保障资格确认书》到辅助生殖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对参保人的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治疗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发放《惠州市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治疗费用医保保障资格确认书》。参保人持《惠州市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治疗费用医保保障资格确认书》到市医保局确定的辅助生殖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辅助生殖治疗,享受医保保障。对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参保人,不予保障。
第十二条 参保人实施辅助生殖治疗产生的相关费用,经辅助生殖治疗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审核、结算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相关待遇标准予以报销。
第十三条 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惠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此前公布的政策,惠州市不孕不育治疗补贴为人民币 1 万元/个家庭(第一代试管婴儿)。
需要注意的是,该补贴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调整,建议您向惠州市相关部门查询最新信息。